今日上午,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《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》,并答记者问。

省科技厅厅长朱皖介绍,高校已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策源地。“十三五”以来,省内高校集聚了全省近70%的高层次科技人才、近40%的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(在湘布局的17家全国(国家)重点实验室,高校牵头或参与11家),承担了全省近60%的科技计划项目,产出了全省近80%的国家科技奖(我省主持完成并获得2023年国家科技奖的9项通用项目,8项由高校牵头完成)。
本次“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”主要有三个特色。
一是突出问题导向。围绕解决“不愿转”“不敢转”“不会转”“不会接”等难题,科学提出20条具体举措。提出强化高校成果转化绩效考核,发布高校成果转化指数等,促使高校及科研人员“积极转”。提出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,落实转化收益分配激励政策等,鼓励高校及科研人员“大胆转”。提出支持高校设立持股平台,引育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等,确保高校及科研人员明白“怎么转”。提出建立对市州和园区的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激励机制,推动地方、园区和企业“会承接”。
二是突出改革创新。如开展高校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改革,将符合条件的横向科研项目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,又如实施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,明确横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达项目经费的60%、结余经费由研发团队自主使用等。
三是突出操作落地。一揽子提出配套实施的“一体系三指引”,进一步明确高校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边界,提升“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”的可操作性。如在大家最关注的尽职免责方面,提出了《湖南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操作指引》,明确规定责任主体、尽职免责范围、负面清单、禁止行为等,作为监管部门开展执纪的参考依据,进一步消除成果转化参与人员的顾虑。
省教育厅副厅长兰勇在答记者问中提到,“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”在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审、奖励评选中,实行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分类评价,对转化人员着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、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等成效;鼓励高校自主设置转化专技岗位,实行单列考核和评价;启动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定,畅通技术转移人才的职业发展路径,激励科研人员特别是成果转化人员,积极投身科技成果转化浪潮。
作者:曹歆媛
责编:陈玮
来源:湖南教育融媒